3C自我聲明是什么?
時間:2020-8-28閱讀:595 來源: 關鍵詞:3C自我聲明是什么?
一、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認監委關于改革 調整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實施方式
2018年第11號公告和2018年第19號公告的頒布,對部分產品不在實施強制性認證管理,對部分產品增加了自我聲明的評價方式。
相關企業需要按照機構既有方式進行認證,執行日期從公告發布日開始(2018年6月11日),相關認證要求參考下文:
1.不再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產品
2.可采用自我申明方式認證的產品
二、3C認證自我聲明 (No. xxxxxxxx)
1. 涉及3C認證產品名稱和產品種類編號
2. 3C認證產品型號規格
3. 3C認證生產者的注冊名稱、地址
4. 授權代表(如有)的注冊名稱和地址
5. 3C認證生產企業的注冊名稱和地址
6. 自我聲明與符合性信息報送實施規則名稱及編號
7. 產品適用的強制性認證標準編號
8. 對應的3C認證型式試驗報告編號
9. 生產者或授權代表(適用時)對自我聲明承擔全部責任的聲明
10. 生產者委托授權代表報送自我聲明相關產品符合性信息并承擔自我聲明責任的聲明(適用時)
11. 其他信息
三、3C認證自我聲明需要的技術文檔
(1)產品描述;
(2)產品的技術資料,列如:設計與生產圖紙,關鍵清單,電路圖,結構圖等;
(3)對技術資料的描述與解釋,產品使用/操作說明;
(4)產品的強制性認證適用標準清單;
(5)形式實驗報告;
四、3C自我聲明的后市場監督:
強化了產品召回等后續舉措,加強信用監管和信息公開。
1)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生產者/進口商/銷售商應停止出廠、進口、銷售并召回自我聲明對應產品;符合性信息報送系統撤銷生產者/授權代表相關的自我聲明及信息,在該生產者/授權代表未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完成整改前,暫停接受其新增自我聲明信息;有關失信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統一記錄、披露:
a)自我聲明對應產品被各級認證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抽查證明有嚴重缺陷、產品安全檢測項目不合格的;
b)自我聲明對應產品出現缺陷而導致質量安全事故的;
c)拒絕接受監督抽樣的;
d)在中國境內注冊的未按規定使用自我聲明CCC標志的;
e)弄虛作假,采用不正當手段完成自我聲明及信息報送,或存在其他直接影響自我聲明結果有效性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f)其他應予撤銷自我聲明及信息的情形。
2) 當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生產者/授權代表應實施整改并更新的相關信息,必要時,生產者/進口商/銷售商/商業用戶應停止銷售并召回相關產品:
a)出廠或進口產品與自我聲明對應產品不符的;
b)未按本規則要求正確標注CCC標志;
c)未按本規則要求簽署自我聲明;
d)自我聲明與符合性信息報送內容不符合本規則要求;
e)未能提供技術文檔或技術文檔不符合本規則要求;
f)產品或其外包裝/隨附文件未標示生產者以及進口商相關信息;
g)未能滿足本規則的其他管理要求的。
3)對于出現上述違規行為兩次的生產者/進口商/銷售商/商業用戶,認監委將公布名單及處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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